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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苍霞轩论坛的轩友们:

  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: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, 应当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(即当地的省通信管理局)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办理专项备案(即BBS备案)。

  • 苍霞轩论坛自开办以来,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,加强对自身网站的信息管理。苍霞轩于2008年已通过ICP备案,为了网站能更加健康地发展,目前正积极进行BBS专项备案(即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》办理)。

  • BBS备案期间,请广大轩友们访问苍霞精舍进行交流。请广大轩友们密切关注专项备案进度,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苍霞轩,爱护苍霞轩的发展!

真诚感谢您们的厚爱和支持!


苍霞轩论坛
2010年1月16日